据印尼《千岛日报》7月3日报道:雅加达交警从7月1日起,实施包含四项电子交通违规惩罚机制,罚款可达到75万盾。
据美都新闻电台2日报道,雅加达交通局司法执行处主任纳西尔总监1日表示,警方可通过该四项新机制,辨识出驾驶员的面孔,从而实施交通违规惩罚。
据报道,为了实施该新机制,警方在市内主要公路的10个地点设置了16台监控摄像机,违规的驾驶员,如不在限定的时间接受惩罚,警方将吊销车子牌照证。
纳西尔告诉记者说 : “今天7月1日,根据2009年第22号法令,有关违规的不使用安全带,电子设备的使用,雅加达市内单双号车牌,超速行驶等惩罚,将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
电子交通违规惩记录的所有交通违规行为将根据违规类型处以罚款,罚款最高为75万盾。违规行为,包括违反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灯、单双号车牌交通规则、不使用安全带、开车使用手机、最高时速为4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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