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千岛日报》8月18日报道:8月17日,在纪念印尼独立73周年之际,政府将为服刑良好的102,976名囚犯提供奖励。他们被授予公共减刑或获得1至6个月减刑,其中2200名囚犯当场获释,恢复自由身。
从33个司法与人权部辖区办事处获得减刑最多的省份是西爪哇省,计有11,631名囚犯、其次是北苏门答腊省,11,233名囚犯及东爪哇省,9,052名囚犯。
司法与人权部长亚索纳•劳利(Yasona H Laoly)表示,减刑是为实现矫正制度的目的,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手段,即作为囚犯始终注意自己良好行为的挑战,从而变成比此前更优秀的人。给予减刑是作为囚犯对实现自我改造的一种欣赏形式,这反映在囚犯的态度和日常行为上。因此倘若他们没有良好表现,就将失去获得减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