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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应以法律为基础宣扬宗教理念

作者: [时间]:2018-07-16 [来源]:《千岛日报》 [浏览次数]:

据《千岛日报》7月14日报道:近来,有传言称在印尼国家机构、部门及国企范围内的清真寺主持人与宣教士在传教布道时内容多含激进思想的信息,这一点遭到有些方面置疑和否认。有的人表示,宣教士的讲话内容纯属对宗教教义的阐释和解析,不可能含别的理念。有的说,宣教内容或许有些不同于常规习惯,但绝非激进异端,并不违反国家法规。据称,上述发现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经特意调查所得,并获不少教中长老和专家认同。为避免议论继续扰乱民众思绪,有关当局应尽快采取解决措施,组织教中资深人士与执法人员,对实际情况作更进一步了解和分析,作出客观的判断。

宗教教义与国家法律并不相互矛盾,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社会治安及国家民族的大问题,必须认真全力去处理。不久前掀起的宗教宣教士是否应正规化与准证化的问题,也应一并处理解决。印尼是多元宗教信仰的国家。各宗教皆提倡弃恶扬善,这是其共同点。然而在推广方式上仍存在差异。因此,如何培养各教互容互信,达到殊途同归的认识,以加强民族大团结非常必要的。这种全民族、各宗教大团结,应以完善的法律为基础,必须尊重法律。这是印尼短期乃至长远建设政纲的重中之重。此前印尼国会出台有关遏制激进思潮的法律条文是积极的,是国家的合法条例。需要指出,尊重法律并非意图干涉宗教信仰与生活。因为法律是国家存在的基础,是国家全体民众赖以生存、运作的基本规律。有了法律,宗教信仰才能更正确、有序地体现在实际生活中,得到更好的传播与发扬,才有利于国家民族的团结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