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国际日报》5月4日报道:财政部长穆丽亚妮(Sri Mulyani Indrawati)5月2日晚上表示,她已于2020年4月30日向国家机构改革部长发出通知书,内容记载有关向国家公务员分发节日津贴金的一系列规定,也就是说要重新查核2020年的国家预算开支,也包括有关分发节日津贴事宜。
穆丽亚妮说:“节日津贴金最快是在开斋节前10天开始分发,但如果仍未到位,就会在开斋节之后才分发。”
获得节日津贴金的13种公务员、国军和警员的标准如下:(1)国家公务员;(2)国军人员;(3)警员;(4)印尼驻国外代表的国家公务员、国军和国警;(5)在国外机构执行任务的国家公务员、国军和警员,其工资由总部机构支付;(6)等着领收节日津贴的国家公务员、国军和警员;(7)逝世后仍有工资名额的国家公务员、国军和警员。(8)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公务员、国军和警员;(9)最高法院或司法机构上校级以下的官员;(10)领收养老金或福利的公务员;(11)公众服务、传播、辅助等非机关机构职工;(12)根据第13号法令由员工事务辅导官员提拔的其他员工。(13)候职公务员。
消息来源:http://www.guojiribao.com/shtml/gjrb/20200504/15375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