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国际日报》12月9日报道:根据当局最近发布的2019年有关电子商务的第80号政府条例的规定,举凡在网上开业或电子商务者皆须持有营业许可证。
贸易部长苏巴曼托(Agus Suparmanto)12月7日在雅加达强调,上述条例对不论是大、中、小、微型企业全都有效。他说:“在全印尼的各种业务都须持有营业许可证。因各企业都有各自的业务形式,有的是有限公司,但也有的是无限公司性质。”
尽管如此,苏巴曼托保证现时要申请营业许可证比往年更简便,如有的企业家在申请时遇到难题,可直接向贸易部汇报。他说:“大家不必担心,因现在已经简化申请条件。”
在上述政府条例中,可通过上网系统或一站式营业许可证服务系统(OSS)获取营业许可证。
据称,根据该条例规定,如今上述电子商务(PMSE)可由企业家、消费者、私人及政府单位执行业务,只要符合政府法令规定的条件。此外,在印尼积极兜揽商品的外国业者都须在当地备有自己的办公处,并交付税务。
消息来源:http://www.guojiribao.com/shtml/gjrb/20191209/15102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