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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裁决16县区重新举行地方首长选举

作者: [时间]:2021-03-25 [来源]:国际日报 [浏览次数]:

据《国际日报》3月25日报道,宪法法院自今年3月18日至3月22日期间举行的庭审结果,作出了一系列关于2020年地方首长选举结果出现纠纷后所采取的裁决。

根据宪法法院日前发出的消息,已获得裁定的2020年地方首长选举活动共有32起纠纷案,列入证实的阶段。在这32起的纠纷案中,其中16起纠纷案须重新实行投票活动。

必须重新投票选举的地区分别是直落温达马(Teluk Wondama)、亚利摩(Yalimo)、纳比雷(Nabire)、摩罗哇利(Morowali)、拉普汗巴杜(Labuhanbatu)、南拉普汗巴杜(Labuhanbatu Selatan)、北哈马赫拉(Halmahera Utara)、贝努卡(Penukal Abab LematangIlir)、上若肯(Rokan Hulu)、马第纳(Mandailing Natal)、上丁机宜(Indragiri Hulu)及波文迪古尔(Boven Digoel)。

其他还有南加省、占碑(Jambi)省、马辰(Banjarmasin)市也都涉及地方首长选举纠纷的案子。

消息来源:https://guojiribao.com/?m=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