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尼外交部10月4日报道,印度尼西亚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批准协议的存款工具程序已经完成,因此IE-CEPA将于2021年11月1日进入实施期。为准备进入IE-CEPA实施期,外交部于9月29日举行了"FGD测绘项目快速赢建行IE-CEPA"活动。
活动呈现来自Dit的演讲者。外交部《法律和领土协定》,从国际条约法的角度传达了与海洋和渔业合作有关的最佳做法。
FGD是2021年9月10日"FGD更新和盘点计划合作和能力建设(CCB)IE-CEPA"活动的后续活动。渔护署的活动将集中于渔业部门,作为建行IE-CEPA的三个优先部门之一。
在以往的FGD中,FGD同意了3项战略,即协调加强战略、优先规模确定战略和项目实施战略,以及侧重于制定建行IE-CEPA快速赢计划的活动。
在他的演讲中HPK介绍了有可能出口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市场的鱼类种类、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区域各国探讨的《海洋和渔业协定》,以及执行国际协定的挑战和机会,作为今后执行建行IE-CEPA的概述。
IE-CEPA是印度尼西亚与瑞士、列支敦士登、冰岛和挪威四个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之间的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IE-CEPA于2021年5月7日通过关于批准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与埃夫塔州签署的《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2021年1号法律。IE-CEPA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生效。
消息来源:https://kemlu.go.id/portal/id/read/2998/berita/berlakunya-ic-cepa-kemlu-gelar-focus-group-discussion-terkait-kerja-sama-maritim-dan-perika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