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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与资讯部坚称所有数字平台务必为新闻内容付费,包括Meta等平台

作者: [时间]:2024-03-09 [来源]:国际日报 [浏览次数]:

据国际日报3月9日消息,2024年关于数字平台责任的第32号总统条例是为了支持高质量的新闻,指定数字平台提供商为新闻公司的新闻内容付费。法规颁布几天后,也称为“出版商权利”总统令,Meta作为脸谱与即时电报(Instagram)的母公司,他们声称没有义务为新闻内容付费。原因是Meta社交媒体平台上的新闻内容是由大众媒体公司自愿上传的。就Meta的立场,3月6日,通信和资讯部信息和公共传播总署长乌斯曼(Usman Kasong)表示,2024年第32号总统条例适用于所有分发和商业化新闻公司新闻的数字平台,包括谷歌和Meta;新闻指的是由数字平台分发的新闻。所以我们不考虑或规范如何获得的新闻,但是我们所强调的是数字平台上的新闻。乌斯曼指出,“新闻”的定义已在2024年第32号总统条例中进行了解释。总则第1条规定,新闻是在印度尼西亚注册成立的新闻公司工作的记者的新闻工作。新闻工作可以是文字、声音、图像的形式,也可以是数据和图形或其他形式,按照新闻道德准则和新闻法进行。出于这个原因,内容创作者不受总统条例“出版商权利”的影响,因为他们不为新闻公司工作。乌斯曼也呼吁创作者像往常一样继续创作内容。乌斯曼声称,具体的是指新闻,内容创建者不在总统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