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日报》12月30日报道:财政部公布,将修正有关乘客携带物品税务规定的2010年第188号财政部长条例,由原先所携带的物品价值至多250美元可免除进口税,如今将限额提升至500美元。
财政部长斯丽•穆利娅妮(Sri Mulyani Indrawati)12月28日在雅加达召开新闻发布会说,财政部对乘客从国外携带的私人物品实施至多500美元(约合677万盾)免进口税措施。但供转卖的物品除外。有关条例有望于一、两天内开始生效。
斯丽•穆利娅妮补充说,价值超过500美元的物品,由原先规定按每件物品算进口税,如今按余额被征收10%单一税,此举符合国际标准,比如新加坡实施7%、日本15%、马来西亚30%的税务。
她举例,比如有关物品价值700美元,有关乘客应支付200美元的10%税务。除此之外,有关物品还将被征增值税10%、所得税7.5%(对于持有纳税者号码者)和15%(对于无持有纳税者号码者)。增值税算法是余额加税额,即220美元的10%;所得税算法也是220美元的7.5%或15%。
除了提升免税限额,财政部还取消每家庭携带的物品价值低于1000美元可免税之规定。此外,当局放宽有关乘客所携带的物品种类的规定,尤其对药品、生物产品、传统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加工食品,以及成衣数量限定10件、电子产品至多2部。当局还考虑对手表、手提包等放宽规定。
斯丽•穆利娅妮表示,采取上述规定旨在向民众提高服务,希望民众配合政府遵守该规定。为落实上述规定,财政部关税司在苏哈、朱安达、乌拉莱和Kualanamu四座机场开设一站式服务,协助乘客办理物品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