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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中小微业最终税率再降为 0.25%

作者: [时间]:2017-09-03 [来源]:印尼《国际日报》 [浏览次数]:

《国际日报》8月31日报道:为了继续推动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政府近期将再为中小微型企业的税务优惠,即是从原先的中小微型企业全年度最终税负率为l%,再降低为O.25%。

中小企业与合作社部税务与非银行业融资方面部长助理苏普拉普托(Soe-prapto)8 月 29 日在雅加达Ayana Midplaza酒店与财政部有关单位签署有关税务的合作协议之后说:“政府即将再调低中小微型企业的全年度最终税负率,所以有必要修改2013年关于中小微型企业缴税的第46号政府条例。”

2013年关于中小微型企业缴税的第46号政府条例之中,载明凡每年营业毛值最高为48亿盾的中小微型仓业,全年税负率或最终税率为1%;同时也有载,凡每年营业毛值最高为48亿盾的企业应不属于中小微型企业。

苏普拉普托说:“政府为了推动中小微型企业更快发展,准备在近期把最终税率从原先的l%再降低为0.25%。经济统筹部长已经讨论了这件事,只是等总统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