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尼《千岛日报》2月6日报道:能源部决定修改2014年第11号有关要求提供建议实施矿产加工和提炼成果销售到海外之部长条例。能源部矿产业开发主任希达雅(M. Hidayat)周五称,进行修订条例是考虑到近期的全球状况,经济放缓和大宗商品价格下降,影响到印尼矿业公司。
他说,这种情况也影响到冶炼厂的建设,所以政府愿意修订部长条例作为一个帮助;他解释说,第11号条例,规范从事精矿出口的矿业公司,该出口许可证可以授予为期六个月,而可以再延长六个月,该出口许可证的条件是:如果建冶炼厂达到每6个月工作计划或预算吸收至少60%。
最近的全球形势,他说,影响到矿业公司的财务,建冶炼厂也受到打击,如果政府坚持第11号部长条例继续下去,矿业公司将不能出口,但希达雅不能透露有几家冶炼厂建设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