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印尼研究 >> 印尼经济 >> 正文

第七期经济配套出台 含投资方便、税务优惠和提高地契服务

作者: [时间]:2015-12-07 [来源]:中国印尼经贸合作网 [浏览次数]:

据《国际日报》12月7日报道:佐科维总统和卡拉副总统及经济统筹部长达尔敏(Darmin Nasution)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之后,终于在12月4日晚间于雅加达总统办事处公布了第七期经济措施配套,这项配套包含了四项重要措施,但没有包括最新的投资负面清单(DNI)。

当晚,达尔敏在内阁秘书阿侬、土地规划部长费里和投资统筹机构主任弗兰基等陪同下,代表佐科维总统向媒体公布第七期经济措施配套。他说:“这项经济配套包含了四项重要措施及其规定。”

第一项是关于在最迟3个小时之内办理投资许可证的措施,完成的投资原则许可证从原先的4项证书增加为附带8项证书。达尔敏说:“其实这项措施已经由投资统筹机构主任在昨天向社会大众公布了。”

第二项措施是关于所得税条例的第21条有关企业为职员代付所得税的规定。达尔敏说:“凡50%产品供应出口市场,而且至少拥有5000名职工的劳力密集型工业可获得税务津贴。所获得的税务津贴将根据职工人数和出口商品的占率而定。”

第三项措施是关于2015年第18号政府条例的修改状,在政府规定的地区投资固定的行业可获得减税期优惠。达尔敏说:“这种企业可在5年期间享受减少5%税务的优惠。例如这个企业的投资额是1000亿盾,它在5年期间只有950亿盾受到抽税。而且还可以申请亏损结转,其减税期优惠的时间可从5年延长至10年之久。”

达尔敏说:“第四项措施是关于人民申请地契或土地拥有权的方便,目的是推动普罗大众的经济能力和发展,同时也树立法律的确定性。土地规划部必须培育更多的土地测量员,提高办理土地拥有权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