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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印尼经济特区可获9大优惠

作者: [时间]:2015-11-11 [来源]:驻印尼经参处 [浏览次数]:

据11月9日《印尼国际日报》讯,日前印尼内阁秘书部公布报告称,此前印尼政府发布的第六期经济措施配套,将对8个经济特区提供各项优惠政策,主要惠及九个方面。分别为:(一)所得税方面,其中是免税期优惠,投资额超过1万亿盾的企业可享受为期10年至25年的减税或者免税20%至100%优惠;投资额超过0.5万亿盾的企业可享受5年至15年的减税或者免税20%至100%优惠。(二)增值税和奢侈品销售税的优惠,包括免税进口;从其它地区购买商品或原材料进入经济特区可免税;从经济特区运至其它地区也可免税;经济特区内企业之间的交易可免税,经济特区企业与另外的经济特区企业的交易也可免税。(三)海关方面的优惠,从经济特区进入国内市场的进口税按照原产地证书(SKA)的规定。(四)外籍人士拥有房地产的优惠,外国公民或外国企业可以在经济特区拥有公寓或房地产;拥有公寓或房地产的外国公民或外国企业,可以通过经济特区管理机构的保证获得居留证;所拥有的奢侈品可获得免除增值税、奢侈品销售税。(五)旅游业方面的优惠,可以获得削减50%至100%的第一期建设税;可以获得削减50%至100%的娱乐税。(六)劳动力方面的优惠,经济特区将成立工资委员会,以及成立由政府、雇主和雇员组成的合作机构;每一个企业只有一个工会或工人论坛;经济特区有权直接发出和延长使用外国员工的计划书;可在经济特区延长外国员工准字。(七)移民方面的优惠,可获得为期30天的首次访问签证,并可连续延长5次每次30天的时间;可以获得为期1年的多次访问签证;在经济特区拥有房地产的外籍人士可以获得居留证;在旅游业经济特区的外籍老年人可以获得居留证。(八)土地方面的优惠,通过经济特区私营企业的建议,可以获得有关建筑物使用权,并可持续延长;经济特区行政组织可以直接为业者提供土地方面的服务。(九)许可证方面的优惠,经济特区管理人可以直接发出原则许可证和营业证书;从开始申请直至发出许可证的时间最久为3个小时;将提供许可证方面和非许可证方面的服务列表;可以通过经济特区管理员申请处理许可证方面和非许可证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