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六轮经济措施配套中,印尼政府向外国投资者兜揽可经营管理经济特区,并将给予20至100%所得税减免奖励,以及允许外国投资者在经济特区购买房产。
此外,印尼政府也将对经营管理经济特区的外国企业给予种种优惠,以吸引外国投资者在目前国内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愿意在制造业进行投资。
《联合早报网》在11月5日的报道中称,据印尼投资统筹机构主任弗兰基透露,印尼能借鉴越南的经验,完全放手让外国投资者经营管理经济特区。对此,中国与新加坡投资者已表示有意在经济特区投资。
他表示,佐科政府正在准备一项行政命令,给予在经济特区投资者财政奖励。政府的目标是到了2019年,设立25个这样的特区。
他在雅加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要鼓励基础设施建设,这样才会吸引(能建设的)经济特区的投资者到来。目前有八个特区,我们希望到了2019年,能增添17个。”其中10个特区将着重与发展旅游业,其余以矿产开发、渔业发展等为主。
根据目前印尼的经济特区法规,能够获得土地使用权30年,可延长10年两次。弗兰基认为,这个期限应加长。“或许,我们把土地所有权定为50年,并允许延长15年两次?或在总期限定为80年?这预计能吸引要建旅馆等设施的旅游业投资者。”
值得注意的是,印尼政府也将对经济特区投资者给予权力管理各种即有的便利条件,譬如可自己建设发电站,自己管理即有的水资源、港口与机场。
除此之外,印尼政府也正在考虑对投资者在经济特区建设各种基础设施如通道等所支出的经费给予赔偿,因为通路还属于政府的责任。
印尼国民建设规划部长梭菲安查利耳表示,所有在经济特区的奖励与优惠将列入第6轮经济措施配套中。
据此前印尼经济统筹部长达尔敏纳苏迪安表示,第六轮经济配套将着重3方面,一,在经济特区给予财政与非财政奖励;二,水资源方面措施;三,监督药品与食品机构一站式服务。“有关优惠与目标的方案已全部完成,只等正式公布。”他说。
在发展经济特区中,印尼经济统筹部长被委任为经济特区国家委员会主席,直接向印尼总统负责。委员会的任务是制定经济特区主体计划,制定加速成立与发展经济特区战略措施,规定基础设施与最低服务标准,以及对经济特区的持续发展进行监控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