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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强调执行总警长12项命令

作者: [时间]:2020-10-07 [来源]:《国际日报》 [浏览次数]:

据《国际日报》10月7日报道,国家警察总部公关主任阿威(Awi Setiyono)准将10月6日在雅加达警察总部向媒体表示,总警长已经发布有关禁止工人等于10月6日至8日发动示威活动的电报令,因此警方在示威现场必要时可以将采取明确行动。他说:“因此在各地区的警员,在必要时可以根据总警长的指示,毫不犹疑采取明确行动。”

据悉,印尼国家总警察长伊达姆(Idham Azis)曾发布电报令载明12项命令,警方在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禁止工人示威活动,并可以采取明确行动。

禁止工人示威的事项,首先是劝告方式防止示威活动,接着是强制性制止,最后是采取保安措施以防止可能引起无政府主义行为和社会冲突的示威和罢工行动。阿威说:“请不要发生无政府主义的行为。”

印尼国家警察是以执行任务为宗旨,警察是为社会民众提供安全的服务。因此国家总警长的电报结尾说,希望各警员参与准备维护治安的计划。阿威说:“所以我们坚持提供服务,虽然上司已交代不提供有预先磋商的示威许可证服务。但警察可以根据本身的职责和责权提供有限度的服务。”

消息来源:http://www.guojiribao.com/shtml/gjrb/20201007/498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