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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通过肃贪委法令修正草案

作者: [时间]:2019-09-19 [来源]:《千岛日报》 [浏览次数]:

据《千岛日报》9月18日报道,在遭到强劲反对声浪之际,继16日政府与国会就有关肃贪委的2002年第30号法令修正草案内容达成共识后,国会9月17日召开全体会议,通过该法令草案正式成为国家法令。

当日上午,国会副议长法赫利•哈姆萨在雅加达国会大厦主持上述全会。肃贪委法令草案正式成为法令,得到了所有与会议员的同意。据法赫利说,总共560名的国会议员中,计有289名签到与会。但根据至中午12时18分的手动统计,只有102名议员到场。会上,佐科总统通过司法与人权部长亚索纳(Yasonna H. Laoly)表达政府对肃贪委修正草案的看法和观点。他说,需要法律上的更新,才能让贪污罪行执法工作有效,并避免国家蒙受更大的损失。

国会通过的肃贪委法令草案内容如下:

1.肃贪委依然是执法行政机构,在执行任务时仍具独立性,免受任何方面的势力的影响。

2.若在2年时间仍未破案,肃贪委有权终止案件调查。此举是为了实现法律确定性。

3.有关肃贪委窃听行动,须在获得监督委员会书面批准后才可开展。该批准将在24小时内颁布。窃听行动期限6个月,到期后即可延长。

4.按照法令,肃贪委工作人员的身份是印尼公务员组织的成员。

消息来源:http://www.qiandaoribao.com/news/12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