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尼《罗盘报》5月29日报道,佐科总统表示, 有贪污犯罪前科的人仍然有权担任立法机关的候选成员 (议会候选人),“没错,《宪法》赋予了权利。”
据了解,普选委员会(KPU)曾计划发布关于禁止前腐败罪犯参加立法选举的相关规则。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也规定了禁止前腐败案件参加选举的规则。对此,佐科总统在周二(5/29)说,“如果我可以参加竞选,那么其他人也可以。”他表示,宪法保证给予所有公民政治权利,包括有染污犯罪前科的人。
同时佐科也承认KPU在该问题上有制定规则的权力,然而,他仍希望KPU对该问题能再次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但是普选委员会坚持将继续制定法规并将其纳入KPU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