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雅加达邮报》5月27日报道,普选委员会(KPU)计划禁止前腐败罪犯参加立法选举,但该委员会一直在发布该规定方面持续存在争议。政府,选举监督委员会(Bawaslu)和众议院提出了一些反对意见。这些机构认为普选委员会此举违背了2017年选举法第7条,该条规定,服刑五年以上的前涉贪罪犯只要公开宣布其身份即可参加立法选举。 而普选委员会专员瓦尤(Wahyu Setiawan)强调称,“他们说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要考虑的,而是法院任务。但我们真的觉得有必要对此进行规范,因为我们认为腐败是一种非同寻常的罪行。”同时他表示,普选委员会拥有通过发出普选委员会规则来禁止前贪污囚犯参加立法选举的权利,这是基于最高法院作出的编号92/PUU-XIV/2016有关普选委员会是独立机构的裁定。
在众议院星期二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国会第二委员会、选举监督委员会和内政部的议员拒绝了KPU的计划,并坚持坚持2017年“大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