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尼《国际日报》5月25日报道,2003年第15号反恐法修订特委会主席夏菲伊(Muhammad Syafi)5月24日在国会大厦表示,实际上所有派系都已同意在恐怖主义的定义中载入“出于意识形态,政治动机或安全干扰的目的”,之前表示反对的斗争民主党派系和民族复兴党派系也不再拒绝,只是需要时间以取得其派系领导人的认可。
夏菲伊乐观地认为,关于“恐怖主义的定义”的争议会在5月24日下午举行的府会工作会议上解决,在此之前,将先举行磋商小组会议。此前,反恐法修订特委会成员阿苏尔·萨尼声称,有8个派系坚持在恐怖主义的定义中应载入“出于意识形态,政治动机或安全干扰的目的”,这8个派系是大印尼运动党派系,专业集团党党派系,福利公正党派系,民主党派系,国民使命党派系,建设团结党派系,民族民主党派系和民心党派系。
因此,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就变成“恐怖主义是一种出于意识形态,政治动机或安全干扰的目的,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制造恐怖气氛或广泛恐惧,并可能导致大规模伤亡,或造成战略重要物资,生活环境,公共设施或国际设施损坏或被破坏的行为。”而斗争民主党派系和民族复兴党派系则认为不需要载入“出于意识形态,政治动机或安全干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