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日报》4月18日报道,普选与民主执行协会(Perludem)主席迪蒂(Titi Anggraeni)4月17日表示,普选委员会(KPU)不可犹豫,应该采取坚决态度,严禁贪污犯参与2019年立法议会选举活动。
尽管上述禁令遭到多数国会政党派系的反对,但普选委员会掌握决定的权力。迪蒂就此事说:“普选委员会必须采取果断的决定,必须基于普选法令,以及现场的需要,坚决执行法规。”迪蒂表示,根据2017年第7号法令第75条款有关普选的规定,普选委员会可以做进一步的普选条例和规定。她坦承,虽然普选委员会须与国会及政府进行商讨,但根据2016年第92/ PUU-XIV号的高等法院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普选委员会与国会之间的协商议决的规定可以宣布无效,因此普选委员会可独立裁决,有权根据需要制订正确的处理方式,其中就是针对2019年的立法议会选举活动。
此前,普选委员会执行理事瓦尤(Wahyu Setiawan)强调,普选委员会将坚持实行上述禁止前贪污犯参加2019年总统普选活动。他认为,上述禁令不违反普选法令的规定,贪污被列为严重的罪行及案例。瓦尤说:“我们理解有关严重罪行的不法行径,诸如性侵儿童及涉及毒品案的罪行,但我们也把贪污视为同样具有严重破坏力的罪行。因此肃贪机构扩大禁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