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千岛日报》2月28日报道,普选监督机构称,大选参选者可以在2019年3月24日至4月13日宁静期前21天在社交媒体上进行竞选宣传。大选竞选期从2018年9月23日至2019年4月13日,宁静期从2019年4月14日至16日,投票日为2019年4月17日。
普选监督机构主任Abhan26日在雅加达泛太平洋酒店(Sari Pan Pacific)说:“大选参选者在印刷媒体、电子媒体、网络媒体的宣传广告,只可在宁静期前21天刊登。”普选监督机构还提醒说,禁止任何人在大选执行者规定的限期以外为大选参选者进行竞选。“2017年第7号大选法令第492条规定,违法者判囚最高1年,罚款最高1200万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