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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总长发布条例规定警员不得经营有利益冲突的商业

作者: [时间]:2018-01-29 [来源]:印尼《好报》 [浏览次数]:

据《好报》1月29日报道,国家警察总部通过9/2017号有关警员商业的警总条例,禁止警员经营特定的商业。国家警察总部公关主任塞特约(Setyo Wasisto)警察少将周四(25/1)对记者表示:"禁止警员经营造成国家损失以及有可能造成职务上利益冲突的商业。发布9/2017号警总条例是为了管制与预防。塞特约警察少将否认,发布其条例原因是因为许多警员,即是警区警长及警局局长,已经进行造成职务上利益冲突的商业。比如,森林特许权(HPH)和采矿。他认为,若发现有警员经营禁止的商业的话,国家警察机构将要求相关者暂时停止其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