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印尼研究 >> 印尼政治 >> 正文

普委会与国会同意修改政党核查规则

作者: [时间]:2018-01-21 [来源]:印尼《商报》 [浏览次数]:

据《印度尼西亚商报》1月20日报道,国会(DPR)第二委员会与普选委员会(KPU)在经过一场针锋相对的激烈讨论后,最终取得共识并得出了结论。根据宪法法院(MK)的决定,普选委员会正式同意修改政党核查普选委员会条例(PKPU)第7号和2017年第11号条例。周四(1月18日)在雅京史纳延国会大厦召开讨论会议。讨论会议持续至周五(1月19日)。

普选委员会主席阿里夫(Arief Budiman)表示,2017年第11号普选委员会条例将在2018年被新条例所取代,因为许多条款发生了变化,如核实政党成员和核实政党的设施。在会议上,阿里夫宣称政党信息系统将于1月28日至30日举行政党核查日期,1月23日起进行筹备工作。

众所周知,宪法法院对选举法令第173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核查政党的决定引发了一些争议。 随着法令文章的重新制定,参与选举的所有政党,包括参加2014年大选的政党都需要重新核实。此外,普选委员会条例还试图通过政党信息系统进行行政核实以外的事实核查。这恐怕会拖延政党核查进程,2018年2月17日核查完成,2019年4月17日实施总统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