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日报》1月5日报道,雅加达贪污刑事案法庭法官团驳回了电子身份证舞弊案被告人塞特亚.诺凡多的辩护律师提出的所有抗辩或异议。主审官延托1月4日在法庭上宣读临时裁决书时表示,上述抗辩内容缺乏法律依据,应予以忽略。他说,考虑到被告的辩护律师团提出的所有反对意见是不可接受的,因此予以驳回。法官团认为,肃贪委公诉检察官于2017年12月6号制定的列号88/24/12/2017起诉书,已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43条第2款a项和b项的规定,所有指控均为合法,可作为审理此案的依据。延托说,考虑到辩护律师的反对意见是不可接受的,这个案件必须继续审查。他下令公诉检察官继续起诉被告人塞特亚.诺凡多。
法庭宣布将于1月11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与此同时,塞特亚.诺凡多在听取法官的裁决后表示,将遵守规则出庭受审。他说,感谢法官团,感谢首席法官、公诉检察官和法律顾问们。我一直在倾听,我非常尊重法庭的裁决,我将依法出庭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