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千岛日报》11月11日报道,普选委员会发出通告,要求所有成员脱离社会组织。该决定通过2017年11月7日第666 /SDM.12.-SD/ 05 /KPU/XI号信函,由普选委员会主席阿里夫(Arief Budiman)签署正式发出。这规定也适用于省县市等各级的独立普选委员会成员。普选委员会成员必须出示参加的社会组织发出的证明书,旨在避免利益冲突。要成为普选委员会成员必须愿意全职工作,因为这不是一项兼职工作,对公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来说,成为普选委员会成员应该承担辞职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