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日报》7月22日报道,国会全体会议7月21日凌晨终于批准通过选举法草案,包括对普选特别委员会未能达成一致的5个关键问题作出决定。这5个关键问题是:选举制度;总统候选人提名门槛;议会门槛;选票转换成议席方式;以及每个选区的席位分配。
国会大多数派系赞同采用A配套方案,(1)采用开放式比例选举制;(2)总统门槛20%/25%;即在议会选举中赢得国会20%议席或在全国获得25%有效票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有权提名总统候选人。(3)议会门槛4%;即在议会选举中得票率低于4%的政党不能获得国会、省议会或县/市议会的席位。这比2014年大选的议会门槛(3.5%)提高了0.5%。(4)选票转换议席采用圣拉古法(sainte lague murni)。(5)每个选区席位分配3席至10席。即一个选区分配到的议席最少3席,最多10席。
在选举法草案未通过之前,国会各派系分别就A/B/C三个方案展开将近8个小时的游说和辩论,最终有6个政党选择总统候选人门槛保持为20%/25%的A方案,这六个政党是民主斗争党、专业集团党、建设团结党、民族觉醒党、民主国民党和民心党。而大印尼运动党、繁荣公正党和民主党则选择总统候选人门槛为0%的B方案。只有国家使命党独树一帜,选择总统候选人门槛为10%/15%的C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