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日报》 4月29日报道,国会全会4月28日批准对肃贪委行使调查权。主持全会的国会副议长法赫里•哈姆扎(Fahri Hamzah)在全会上询问与会的283名议员,是否同意批准运用调查权的提案,一些议员同声回答“同意”。
尽管有一些派系反对,但国会最终仍然通过了这项由来自8个派系的25名议员联名建议的提案。反对运用调查权的是民主党派系、民族觉醒党派系和大印尼运动党派系。民主党派系议员苏里雅妮(Erma Suryani Ranik)表示,运用调查权会削弱肃贪委打击贪腐的执法权力,民主党认为这不合时宜,因此不赞同对肃贪委行使调查权。尽管如此,她认为对肃贪委的执法方式作出评估是必要的,但没有必要运用调查权。
与此同时,大印尼运动党派系议员马尔丁(Martin Hutabarat)建议,是否应用调查权最好推迟到下一个会期才做决定,因为国会即将休会,他担心这个时候提出运用调查权,并不符合人民的愿望,而只是部分议员的个人意愿。
运用调查权的提案是国会第三委员会于4月18日至19日与肃贪委举行听证会时提出的。当时第三委员会要求肃贪委公开披露对前第二委员会议员哈里亚妮(Miryam S Haryani)的审讯记录,哈里亚妮涉嫌在电子身份证项目舞弊案中作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