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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斗争党强调已被定罪者不宜参加竞选

作者: [时间]:2016-09-13 [来源]:国家日报 [浏览次数]:

据《国际日报》9月13日报道,民主斗争党秘书长哈斯托9月10日表示民主斗争党认为,已被法庭定罪的某一个人,无论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都不宜在2017年地方首长同步选举中被提名为候选人。

他强调一个有罪的人,理应不参加地方首长选举,这是人民的愿望,也是2016年第10号地方首长选举法的规定。对于斗争民主党来说,从政者必须符合人民的愿望。他补充说斗争民主党的这一态度,与选委会不允许犯罪者成为地方首长候选人的态度不谋而合。

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的人是否适合成为地方首长候选人的问题,仍然成为国会第二委员会与选委会在讨论地方首长选举法的听证会上辩论的焦点。

第二委员会预定,对选委会条例的讨论最迟必须在9月15日完成,因为9月19日,选委会已开始接受地方首长候选人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