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雅加达环球报》7月15日报道,国会第三委员会成员鲁胡特(Ruhut Sitompul)表示,所有与第三委员会合作的国家机构执法时都尽了最大努力,尽管还存在一些没有起诉犯罪嫌疑人或履行法律规定的情况。其中一个例子就是帕拉史蒂奥(H.M. Prasetyo)领导的总检察长办公室(AGO)在对毒品犯下令执行死刑时表现的犹豫不决。
周四,鲁胡特在雅加达说道:“我呼吁总检察长在毒品犯罪方面,如果应经有了法律审查的就没必要在进行法律审查。一次审查,然后处决。”他还提醒到,法律审查不应该被用来阻止处决,因为死刑仍然被认为是印尼法律的惩罚。他还批评总检察长办公室在审前动议中的失败,尤其是那些公众关注焦点的案件。他说:“我认为帕拉史蒂奥先生也在努力工作,但是当涉及到审前动议时,正如我经常说的,当宣布某人为嫌疑犯时,检察官应当出示两种形式的有力证据。如果不能出示任何证据就不能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