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雅加达环球报》7月12日报道,普选委员会将很快完成10项地方选举法草案,这10项法规将成为新地方选举法的一部分。
周二上午,普选委员会委员阿里耶夫·布迪曼(Arief Budiman)在雅加达普选委员会办公室告诉记者:“在等待与国会进行协商的日程表的过程中,我们已经进入了对法规的最终审议。”
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普选委员会的法规将作为同步地方选举中具体技术问题的指导原则。然而,该法律同时规定普选委员会要与负责内政的国会第二委员会一起讨论草案。许多人士声称这破坏了普选委员会的独立性。
阿里耶夫·布迪曼表示,在这10项法规中,普选委员会已经率先完成了这五项法规:合格选民、物流使用与分配、竞选程序、竞选资金以及候选人。其他需审议的法规有:规范选举组织者的程序及行为;投票程序;选举统计及结果;一个候选人对的选举;雅加达、亚齐(Aceh)、巴布亚(Papua)以及西巴布亚四省的特殊选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