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雅加达环球报》5月20日报道,国会第二委员会主席卡玛如扎曼( Rambe Kamarulzaman)已经要求政府在审议地方选举法修正案的过程中能始终如一、保持一致。
授命讨论该法案的工作委员会先前已达成一致意见,即国会和地方代表理事会的成员在其参加地方选举前,不需要辞去职务。然而,宪法法院裁定,如果议员要参加地方选举,他就必须辞去其立法机关或其他政府工作人员如公务员、警察和军事人员的职务。
周五,卡玛如扎曼表示:“尽管有先前达成的协议,但这个问题仍在讨论中,如果基于宪法法院的裁决,调整要辩论,那么讨论将花费更多的时间。”他认为,政府在审议地方选举法修正案期间的意见不一导致了审议进程比预期时间长。尽管工作委员会先前达成了协议,但在协商期间政府倾向于宪法法院的裁决。
第二委员会副主席艾哈迈德•帕特里亚(Ahmad Riza Patria)补充说,官员辞职的要求已经成为参加地方选举的候选人极少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