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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撤销在职官员家属竞选地方首长禁令 指其为违宪和触犯人权

作者: [时间]:2015-07-10 [来源]:《千岛日报》 [浏览次数]:

宪法法院撤销在职官员家属竞选地方首长禁令 指其为违宪和触犯人权

《千岛日报》7月10日电 宪法法院判决,撤销有关不许在职官员家属参与地方首长选举的禁令,指出这项法令违犯国家宪法和人权。内政部长渣赫约•古莫洛呼吁各方尊重宪法法院判决,全国选委会将按判决精神采取防范“政治王朝延续”的措施。

宪法法院法官巴德里亚利斯•阿克峇(Patrialis Akbar)8日于雅加达宪法法院大楼宣读审议判决书说:“有关地方首长选举的2015年第8号法令第7条R款审议结果,认为这项法令违犯1945年基本宪法第28 J条第2款,并触犯人权。特别是有关与在职官员有血缘关系的所有家属参与地方首长选举的条款,充满歧视性和剥夺公民政治权利。鉴于此,宪法法院判决撤销这项法令。”

据2015年第8号法令,所有与在职官员有血缘关系的家属,包括父母亲、岳父母、叔父母、兄弟姐妹、襟兄弟姐妹、孩子、女婿和媳妇,都不许竞选地方首长选举,除非在职官员离任一届以后。

宪法法院这项判决,再也不准选委会拒绝在职官员家属登记参与地方首长选举,不管是以防止“政治王朝延续”为理由。宪法法院是应南苏拉威西省议员提出审核该项法令的要求,而作出上述判决的。

针对宪法法院判决,全国选委会将重新评估和修订相关的选委会条规,并保持防止“政治王朝延续”准则,修改不符合宪法判决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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