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雅加达环球报》12月31日报道,总检察长办公室当日表示,2025年该机构从已进行终审且审判具有约束力的腐败及其他金融犯罪案件中追回了19.6万亿印尼盾(约合12亿美元)的国家资产。
总检察长办公室发言人阿南·苏普里亚特纳表示,该数字基于已获终审判决案件中查扣的资产计算得出,这显示出政府正加大力度追回因腐败造成的国家损失。阿南指出,国家资产已通过包括拍卖和直接出售没收资产、拨款、现金存款以及法院裁定的赔偿金结算等在内的多种方式追回。其中最大部分来自赔偿金,总额达18.6万亿印尼盾。现金存款为4248亿印尼盾,拍卖及直接销售所得达3051亿印尼盾,赠款则占2329亿印尼盾。
在同一场会议中,阿南还报告称总检察长办公室在2025年产生的非税收国家收入(PNBP)达到19.8万亿印尼盾,远超2.7万亿印尼盾的初始目标。
阿南表示:“这一成就达到目标值的733%,体现了印度尼西亚所有地区作出的累积贡献。”
他补充道,这些成果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执法领域日益重要的作用,更证明其通过资产追回和加强法院判决执行力度,在支持国家财政方面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
资料来源:https://jakartaglobe.id/news/prosecutors-recover-rp-196-trillion-in-state-assets-from-corruption-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