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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强调内阁总统负责制

作者: [时间]:2021-09-01 [来源]:和平日报 [浏览次数]:

据《和平日报》8月30日报道,2021年8月30日,8月24日,印尼总统佐科·维多多颁布了一个新的条例,即 2021年第 68 号总统条例,内容涉及总统有权任命和批准部长级人物的权利,该条例规定总统是所有政策的最终负责人。

根据印尼政府1945年宪法第4条的规定,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拥有行事管理政府的权力。那么既然宪法规定总统有管理政府的权利,为什么又颁布一条新的条例呢?原因是佐科总统发现在他的指令下达后,有个别部长在执行政策指令方面存在偏差,甚至有的部门拒绝发布总统的指令,或者干脆发布不符合佐科本意的指令。所以这个新的条例规定:部长们颁布的条例草案必须要先获得总统的批准。

印度尼西亚大学(Puskapol UI)政治研究中心主任阿迪迪亚 Aditya Perdana 认为总统颁布新条例是对各级部长们的警告,即不要传达和制定错误的信息。他说,佐科想强调的是,他是最终决定是否批准颁布一个政策、法规的人。意思就是说避免个别部长曲解总统的指令,即所谓“歪嘴的和尚念错经”。

他解释说,这也让佐科有了评估部长们表现的依据。如果佐科发现哪位部长经常制定不符合其本意的指令,他将有充分的理由换人。他认为,佐科的决定表面他的下属经常误译他的命令。

预计总统的这个新条例颁布后,将使得政府的指令能够顺畅地、不跑偏地抵达部级机构的负责人,产生政策的一致性。也就是说,所有部委/机构制定的法规,只要是对人民生活有广泛影响的事情必须得到总统的批准,特别是有关优先发展计划、国家中长期发展计划和政府工作计划,以及有关国家财政、国防和安全方面的政令。

内阁秘书普拉莫诺Pramono Anung也解释说,在总统的第一任期期间,总统的有关指令、政策和决定,经常被不同部委和机构有不同的解释,结果发生了很多事与愿违的结果,所以佐科总统才认为有必要颁布这一条例。

但是对于总统的这一新条例也有人提出疑义,例如第二委员会成员马尔达尼Mardani Ali Sera认为,该条例要求部长级条例必须由总统批准的规则奇怪。马尔达尼不明白是什么原因导致佐科·维多多总统颁布这一条例。他说有两种可能,一是监督并无效,二是总统不信任部长。

资料来源:http://www.hepingribao.com/home/2021/08/30/%e5%8d%b0%e5%b0%bc%e5%bc%ba%e8%b0%83%e5%86%85%e9%98%81%e6%80%bb%e7%bb%9f%e8%b4%9f%e8%b4%a3%e5%88%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