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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科出台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总统法规

作者: [时间]:2021-06-23 [来源]:讯报 [浏览次数]:

据《讯报》6月22日报道,佐科总统(Joko Widodo)新出台的2021-2025年国家人权法行动计划法规未提及处理过去严重违反人权案的问题。总统2021年第53号关于国家人权法行动计划法的第一条称,该法是一项载有战略目标的文件,作为政府对印尼人权的尊重、保护、满足、立法和改进的参考,人权行动计划的人权行动应由部门、机构和地方政府实行。

根据6月21日摘录的该总统法规的第2条第2(a)款称:“该国家人权法行动计划是作为部门机构和地方政府制定,规划,执行和评估人权行动的指南。”国家人权法行动计划载入了对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土著人等群体的人权的尊重、保护、满足、立法和改进的战略目标。上述目标人群能够定期或随时进行回顾,如根据国家人权法和政府政策实施成果的评估需要的话。

为了执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成立了由法律人权部长、社会部长、内政部长、国家建设规划局主任和外交部长组成的国家组委会。根据该总统法,“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组委会由法律人权部长领导。”组委会负责对部门,机构和地方政府实施上述行动计划进行规划、协调、观察和评估。

根据调查,无论是在该总统法的主要部分还是两个附件中,都未列入对过去严重违反人权问题处理的计划,这是总统在竞选总统和任期时多次承诺。有关“违反人权”的词仅在第一附件上关于该总统法目标群体之一,即土著人群体中出现了两次。

在第一附件中称“至今还未有对土著人群体的法律保护,侵犯土著人群体土地权的事件还经常发生。”其余的仅提到了案件处理结果的问题。“有对处理涉嫌侵犯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土著人人权案件所做出的的努力。”该总统法的内容与2015-2019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总统法没有区别。社区指导和研究机构曾对已执行了二十年的该项政策提出批评。

该机构在官方网站上称:“2015-2019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仅专注于部门日常执行的行动项目,并未深入地、全面地阐述部门之间和地方之间应相互联系的人权问题,”另外,该机构称上述总统法并未触及到许多人权问题。例如,“对过去违反人权案件的处理和对所有受害者的平反。”

资料来源:http://www.xunbaodaily.com/?p=4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