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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37人组团在印尼实行跨境电信诈骗 多为亲友

作者: [时间]:2015-09-25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受审的37个被告人中,有不少是亲戚。

9月17日上午,来自龙岩市的35人,和漳州人吴某勇、江西人彭某军,齐刷刷地站在被告席上。他们中有的是夫妻,有的是兄弟姐妹。听完丰泽法院审判长一审宣判,被押出法庭准备送往看守所时,不少人号啕大哭。原来,他们组成同乡团,在印度尼西亚实行跨境电信诈骗,仅泉州市陈小姐就被骗126万元。

案 发

层层设局 有人被骗126万元

“我是福建省公安厅的李警官,你涉嫌洗黑钱,现在要求你配合调查。”去年3月8日15时38分,陈小姐接到一个号码为“591110”的电话,电话里的男子说查到她的一个账号在北京开户,内有大额存款,要求她做财产清理,并将所有银行卡里的钱汇到他们指定的“资金公正机构”账户内,随后还提供了三个电话。

陈小姐赶紧拨打对方提供的三个号码,对方都说她在洗黑钱,而三人均自称是北京平谷区公安局刑侦或经侦大队的。即便这样,陈小姐还是将信将疑,没想到查了114后,她发现对方的号码确实是北京区平谷区公安分局的电话。此外,他们还给陈小姐提供了一个网址。登录后,陈小姐发现上面有其违法犯罪信息和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

惊慌失措中,陈小姐于第二天分五次向对方账户汇入98万元,第三天又汇去28万元。

陈小姐没想到,她已陷入一个跨国电信诈骗集团的圈套。同年3月10日,在朋友的提醒下,陈小姐报警。

破 案

团伙被端 32人来自同个地方

公安机关经侦查后,于去年5月17日在漳州市、厦门市、连城县等地将先后入境的杨某祥等22名被告人抓获。至去年9月3日,其余被告人或被警方抓获,或主动投案,该诈骗集团被端。

这个被警方端掉的诈骗集团,一共有37人被抓,除了吴某勇是漳州人,彭某军是江西人外,其余35人都是龙岩人。他们中又有32人来自龙岩连城县,且有着千丝万缕的亲友关系。比如,周某和罗某斐是夫妻,周某锋、周某辉和周某阳是表兄弟,杨某养和杨某发是兄弟,江某通和江某辉是兄弟,阙某兰和王某清是姐弟,曾某与李某琳是男女朋友关系。此外,杨某祥是杨某英、杨某芳的哥哥,是杨某财的堂侄,是杨某煌的堂哥,是姚某雄的姐夫,是罗某铭的妹夫,而罗某铭和池某菊是夫妻。

审 理

三线人员 环环套住被害人

这个诈骗集团是怎么把陈小姐等人骗得团团转的呢?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2月,在台湾人“大李”、“老胡”(均另案处理)的召集下,杨某祥伙同杨某镇(另案处理),先后组织江某辉等34人到印度尼西亚玛琅市加入电信诈骗集团。

该电信诈骗集团由“老胡”进行统一管理,经集中培训后,将参与诈骗的人员分为一、二、三线,分别冒充公安、检察人员实施诈骗。“老胡”负责提供中国公民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后由一线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被害人电话,冒充被害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的公安人员,谎称被害人银行卡涉嫌洗黑钱。如果被害人信以为真,一线人员则将电话转给二线人员,由二线人员冒充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谎称被害人已被通缉,进一步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后,二线人员将电话转给三线人员,由三线人员冒充经办案件的公安人员或检察人员,要求被害人将银行卡内的现金直接转至该团伙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在诈骗过程中,第三线的诈骗人员会让被害人登录一个虚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查看所谓的“刑事拘捕令”或“取保候审决定书”,诱导被害人上当受骗。诈骗得逞后,参与实施该起诈骗的人员从中抽成,其中,一线人员每月底薪5000元,并按诈骗所得赃款抽成5%;二线、三线人员没有底薪,均按诈骗所得赃款抽成8%。

该诈骗集团下设有新旧两个诈骗公司。其中,江某辉等22人在旧公司参与诈骗,由杨某祥负责对他们进行日常管理及工资抽成的发放。吴某才等12人在新公司参与诈骗,由杨某镇负责对他们进行日常管理。

判 决

全部获刑 最高被判12年

丰泽法院根据每个被告人不同的犯罪情节,分别作出了35名被告人犯诈骗罪,最高被判十二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最低为缓刑,并处罚金5000元至15万元不等的判决。杨某财和杨某芳明知是犯罪所得予以窝藏、转移,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分别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