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千岛日报》2月7日报道,政府与国会一致同意,有关侮辱总统或副总统的条文仍将列入刑事法典(Kitab Undang-Undang Hukum Pidana,简称KUHP)草案。然而,其刑事处罚将予减轻。 政府刑事法典草案讨论小组组长恩妮(Enny Nurbaningsih)2月5日在雅加达国会第三委员会会议室举行由政府与国会刑事法典起草小组的会议上称,政府将把对侮辱总统或副总统罪行的处罚,由原先政府与国会于1月10决议的5年监禁降到2年,处罚方式由此发生了转变,判刑仅6个月监禁可能改成监督或社会缓刑。政府方面强调,侮辱总统或副总统属于普通刑事,非投诉性刑事。国会方面同意政府的修正建议。国会刑事法典草案工作委员会主席本尼(Benny K. Harman)敲锤以示通过侮辱总统或副总统条文在减刑的情况下列入刑事法典草案。至于具体处罚将进一步由国会刑事法典草案工作委员会决定。